1. 發證單位:台灣精神生理學會
2. 證書有效期限:發證月起三年,期滿每次展延期限為三年。
3. 認證資格:
申請人需於一年(12個月)內完成微電流刺激療法課程6個基本學分及2個工作坊學分,並於期間操作並參與5例個案之微電流刺激治療(單一個案療程需5次以上),並檢附1例完整療程的個案治療報告。
4. 展延資格:
申請人需於證書有效期限內,參加相關學術課程並取得18個學分及一場工作坊訓練(18學分內應包含工作坊學分)。
5. 認證費用:
(1) 學分課程依該場次課程收費計價。
(2) 工作坊每場次收費 6,000 元。
(3) 換證酌收600元證書製作工本費。